女生一直以來都是屬于感性動物的,在分手前撕破臉,事后是不是有點后悔當時的行為呢?但如果對方也和你不甘示弱的辱罵,可能對你并不是真感情, 不要一直念念不忘了,他不值得。
可以,但不建議,情侶之間的小打小鬧是很正常不過的,往往小打小鬧沒幾天就會重新和好了,吵架是存在于很多情侶當中的,要是不吵架的話還是會覺得有點奇怪,吵架的過程也是互相磨合的過程。
如果破臉皮之后的情侶,再復合,兩個人心中總是會有所顧及的,畢竟有一個人做出了對不起自己的事情,就算是對方臉上表現(xiàn)得不在乎,但是內心還是會有所考慮的。而且就算是復合了,畢竟是破鏡重圓,內心的傷痕是無法愈合的,這是一個因素。
就算是有多深愛彼此,也不要將就自己。為什么會撕破臉皮,那還不是因為有一個人不愛自己了,最后為什么會復合,那是因為覺得孤單,覺得寂寞,復合并不是因為愛。一切都已經過去了,身邊有那么多的例子,比說那些出軌的人口口聲聲說不會再出軌了,其實也只是嘴皮子上的功夫而已。
有感情,但并不多。
如果對方詆毀我,我更不可能和他和好。就算的確之前感情很深,而且對方表示是自己一時激動口不擇言,勉強和好了,我也會把之前貼在對方身上的“潛在結婚對象”標簽摘掉。也就是說,我和你和好時,是已經準備好了下一次再被分手被詆毀的時候,自己可以迅速獨立出去的準備。不再十分依賴你以你的感受為主了。會更冷靜觀察你到底有沒有真的改變。
如果是在我被詆毀但表示過并不想和他撕逼,而對方持續(xù)不依不饒的時候。我大概就會和他互撕。畢竟在這個時候,我眼里的對方已經不是那個對我噓寒問暖的避風港,和我相互扶持的陪伴者了。而是變得很陌生,陌生到感覺好像自己從來都沒有真正認識過這個人一樣。既然對方不依不饒如同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對我罵紅了眼,我就沒有必要顧及對方的感受了。這個時候你和他講道理他不會聽進去,倒不如把自己的委屈難過憤怒全部痛痛快快發(fā)泄出來。
去變好變優(yōu)秀變帥/美,在這個過程中體會并且記住這些辛苦和汗水,然后問問自己,對方值得嗎?配得上你的努力嗎?如果答案是值得的話,遵從自己的內心,想復合就去盡最大能力。冷卻過后還喜歡的人,因為顧忌過去的不成熟不體面而再不相見的話,以后沒準會后悔遺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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